一、依據教育部105年3月11日臺教資(二)字第1050027778G號函辦理。
二、競賽規則:
(一)競賽對象級組別:國小高年級組(5-6年級);國中組(7-9年級);教師組(正式編制內教師與代理代課教師、實習教師)。學生組以105學年度第1學期年級為報名依據。
(二)國中小學生組每校參與組別為每班至多5件作品參賽。教師組鼓勵自由參加。
(三)競賽主題:拒絕網路霸凌。
(四)競賽平台:http://it.chc.edu.tw/。請各組別直接將參賽作品(原始檔及輸出檔,每個檔案大小限制在20M以內)上傳至競賽平台。若無上傳兩種檔案直接剔除資格
(五)報名及上傳作品時間為105年9月26日9時起至105年9月30日16時止。
(六)上傳件數須與規定相符,依時間先後,超出件數者不予評分。
(七)每位參賽者須填寫一張切結書,並以學校為單位,同校師生請彙整成一張報名表為原則,逐級核章後,於9月30日前一併寄至彰化縣教育網路中心許先生收(彰化市
中正路2段530號),信封請註明「參加彰化縣105年國民中小學師生Scratch應用競賽活動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