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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管理員 - 教導處 | 2020-12-11 | 人氣:275


彰化縣110 學年度國中 體育班招生體 適 能檢測簡章
一、依 據:彰化縣(以下簡稱本縣) 9 8 年 中等以下 學校 體育班設置審查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主辦單位:彰化縣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。
三、承辦單位: 彰化縣 大竹 國民小學 。
四、協辦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 本縣 國中 設有 體育班之學校 (二林、彰藝、成功、田中、
和美等高中;永靖、埤頭、信義國中小、陽明、鹿鳴、溪湖、 和群、大村、
彰興、員林、彰泰、彰安、福興、埔心、彰德、大同 、鹿港、花壇、埔鹽、
田尾 、 社頭 、伸港 等國中) 若 110 學年度 申設未核准 之學校, 則由承辦單位
或 移轉鄰近國中 協 助報名及成績發放。
五、
體育班招生考試內容:
(一)考試內容
1、 第一階段:體 適 能檢測,由本府教育處統一辦理, 第一階段 成績佔總成績 5 0 。
2、 第二階段: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,由學校自行辦理, 第二階段 成績佔總成績 50
(單一項不得超過 3 5 。
3、 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 體育班之 國小應屆畢業 生須先參加本府舉辦之體 適 能檢測,
通過體 適 能檢測成績標準 者,始可報名參加本府同意設置體育班 之學校 第二階段
專長檢測及書面審查。
4、 考生 總分相同時, 依 專長檢測、體 適 能檢測、書面審查 之順序錄取 。
(二個別單項不宜以體 適 能檢測成績 判定者(限 田徑 鉛球 項目及 柔道 最 重量級 ),必須 曾
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者 或 其他 欲報考項目於
國小階段已獲得國手資格者, 考 生 應 於 110 年 3 月 1 2 日 前 將相關資料提報欲就讀之
國中 審核 並由 該 國中於 110 年 3 月 1 9 日前 提報本府審查 經本府 審查通過 或專案
簽准 者免試 錄 取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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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彰化縣110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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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22日 03時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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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質量令人滿意,基本無空氣污染
各類人群可正常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