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,於110年6月30日(郵戳為憑)前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者,數位課程採計不受15小時限制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8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00013306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,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數採計原則,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0年6月30日(郵戳為憑)以前申請展延者,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。
三、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相關問題諮詢,請洽教育部委辦團隊育成環保有限公司張先生,電話:(02)2388-0518分機18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