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第十屆縣長盃學生書法比賽
一、作品形式:(決賽規格與初賽相同)
(一)國小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:宣紙四開(長約70公分,寬約35公分)。
(二)國中組、高中組:宣紙對開(長約140公分,寬約35公分)。
二、比賽方式:
(一)初賽:採徵件評選方式,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。
1.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5年3月11日 (星期五) 止,郵戳為憑。
2.收件地點:請逕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,郵寄信封請註明「彰化縣第10屆縣長盃學生書法比賽作品」及「參加組別」。
502彰化縣芬園鄉社口村彰南路四段27巷28號
芬園國小教務處收 電話:049-2522208轉110
3.書寫內容:內容自選(以不違背善良風俗者),字體不拘,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,筆畫重複描繪者不予鼓勵,款識用印與否請自行決定,不須裱褙。
4.注意事項:(1)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 (報名表如附件,指導老師限填1名),並將「進入決賽通知單 」 放入信封內一同寄送。
(2)參加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,若經評審委員認定不實者,即取消參賽資格。
5.成績公布:從各組初賽作品擇優錄取30人參加決賽(每組錄取名額得視參選件數及作品程度略作增減),各組錄取人員名單於3月30日(星期三)中午公布於
(1)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 http://www.boe.chc.edu.tw/
(2)芬園國小網站 http://www.fyps.chc.edu.tw
(二)決賽: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
1.決賽日期:104年4月7日(星期四 )
比賽時間:國小中、高年級組—上午 8:30至 9:30
高中組以及國中組—上午 10:00至 11:30
◎請於比賽前報到,如遇天災等重大事件經本府宣佈停止上課時,則延後一週比賽,不另行通知。
2.決賽地點:芬園國小活動中心。 (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4段27巷28號)3.決賽書寫內容:主辦單位當場公布。
4.注意事項:(1)書寫用具(筆、墨、墊布……等)自備,決賽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現場發給(規格如初賽)。
(2)為響應環保,請攜帶環保杯,會場提供桶裝水供參賽人員盛裝飲用。
5.成績公布:決賽成績於4月19日(星期二)中午公布於公布於
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 http://www.boe.chc.edu.tw/
芬園國小網站 http://www.fyps.chc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