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17台灣燈會-全國花燈競賽」歡迎踴躍報名參賽。
說明: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05年6月20日府教社二字第1052420258號函、「2017台灣燈會」交通部觀光局與該府業務分工,及該府教育處105年5月5日「2017台灣燈會─花燈競賽組」第2次籌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競賽組別及重要時程摘述如下:
(一)競賽組別:親子組(國小及幼兒園)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、大專社會組及機關團體組。
(二)網路報名時間:自105年11月1日(週二)至105年12月25日(週日)止。
(三)圖檔及設計理念上傳時間:106年1月16日(週一)前上傳作品圖檔(成品)及設計理念說明書。
(四)收件時間及地點:106年2月4日(週六)至106年2月5日(週日)每日9時起16時止,送至「2017台灣燈會-雲林縣虎尾高鐵站競賽花燈展覽區」。
(五)評審日期:106年2月7日(週二)、2月8日(週三)。
三、獎勵方式:各組錄取特優、優等、甲等及佳作,其錄取名額及評分標準如下:
(一)特優:至多10名。(95分以上),其中含燈王1名(由特優作品中遴選1名)。
(二)優等:至多20名。(90分以上)
(三)甲等:至多30名。(85分以上)
(四)佳作:至多50名。(80分以上)
(五)各獎項錄取件數,依參賽件數比例由評審委員會決定之,每組合得獎總件數不得超過該組參賽總件數二分之一,未達評分標準者則從缺。
五、檢附「2017台灣燈會-全國花燈競賽」實施計畫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