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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文化部106年7月27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071號令訂定發布「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」,請協助公告周知,請查照。說明: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84074號函辦理。